老乘警最后一班岗:守护开往边城的列车安全******
覃业民在南宁站引导旅客有序上车。 蒋雪林 摄
(新春走基层)老乘警最后一班岗:守护开往边城的列车安全
中新网南宁1月11日电(胡宏蒋雪林)K9303次是广西南宁开往边城靖西的公益性列车,覃业民是南宁铁路公安局南宁公安处乘警支队的民警,他已经守护这趟列车8年,1月10日即将退休的覃业民将迎来他从警以来的最后一班岗。
覃业民(中)在检查消防设施。 蒋雪林 摄
地处云贵高原东南的广西靖西市与越南接壤,因风景秀美有着山水“小桂林”的美誉。过去由于交通不便,让许多游客望而却步。2016年1月南宁至靖西的K9303次列车开通,列车正常编组仅有6节车厢,全程283公里,运行3小时50分,停靠4个站点,正常票价仅需43.5元,最低票价仅9元,是游客们前往靖西、德保及沿线群众出行的主要交通工具。
覃业民在列车上和一名小朋友交流。 蒋雪林 摄
“由于这趟车来往于广西南宁和边城靖西之间,经常有越南的旅客乘坐。我们服务外籍旅客,要细致,要让外籍旅客感到舒适安全。”覃业民说,要服务好外籍旅客,就要了解每位外籍乘客的目的地,到站要提醒外籍乘客下车。
覃业民在查看一名外籍旅客的护照。 蒋雪林 摄
自列车开通运营以来,覃业民便是这趟列车的乘警。虽然列车开通时间不长,但是覃业民却是个经验丰富的老乘警,在他38年的从警生涯中有着近30年的值乘经验,先后值乘过南宁开往北京、成都等城市的多趟重点列车。“可以说,我的青春是在列车上度过的”覃业民说。
在广西靖西站,驻站民警黄中驮(左)向覃业民献花。 蒋雪林摄
列车就是一个缩小版的社会,形形色色的旅客在车厢内演绎着人生百态。30年间,覃业民值乘过许多列车,其中K9303的条件却是最为特殊的。由于列车票价亲民且直通边境,旅客客流受旅游淡旺季、务工返乡、学生放假等多重因素影响波动较大,而且旅客的人员成分相对复杂,对覃业民的工作带来了不小的压力。“只要上车精神时刻都是紧绷的”覃业民说。
覃业民手捧献花与列车合影留念。 蒋雪林 摄
值乘列车以来,覃业民办过许许多多的大小案件,有找回拿错行李的小事,也曾帮助旅客找回丢失的小孩,查获过数千克的毒品大案。
覃业民在办理退乘手续。 蒋雪林 摄
“这么些年,我最大的收获是工作被旅客肯定。”据覃业民回忆,前些年的一个春运,有一对夫妻带着孩子和很多行李坐车,当时人特别多,车厢里非常拥挤,夫妻两个人为了方便下车分别站在车厢的两头,双方都以为小孩在对方身边,直到下了火车两人碰面才发现小孩不见了。在车上的覃业民接到报警后立即在车厢内寻找,最后发现列车进站时小孩被锁在厕所里。当把孩子送到父母身边时,他们发自内心的感谢让覃业民至今记忆犹新。
支队领导向覃业民赠送象征着“一身警服、一生荣耀”的警礼服照片。 蒋雪林 摄
1月10日是中国人民警察节,也是南宁铁路公安局南宁公安处乘警支队乘警覃业民从警30多年的最后一班岗。覃业民的青春年华都奉献在南来北往的列车上,守护成千上万旅客的旅途平安。当天下午5时,从靖西返回的列车安全停靠南宁车站,覃业民顺利完成值乘任务,也给自己的警察生涯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覃业民帮旅客将行李放到行李架上。 蒋雪林 摄
南宁铁路公安局南宁公安处在车站为覃业民进行了简单的庆祝仪式,退乘后支队领导向他赠送了象征着“一身警服、一生荣耀”的警礼服照片,并为他多年默默坚守和无私奉献表示衷心的感谢。(完)
国是说法|江歌母亲诉刘鑫案将再开庭!泄露遗照,这种行为违法吗?******
文/赵斌
近日,江歌母亲江秋莲在接受中新社国是直通车采访时说,最近在网络上流传的江歌遗体局部照片,让她这个失独的“白发人”再次备受煎熬。
死者遗体照片是谁发布的?这么做是否违法、应该承担什么责任?
网上发布遗体照片是侮辱尸体吗?
2016年,留学日本的江歌在自己东京住所的门口,被好友刘鑫(现已改名刘暖曦)的前男友陈世峰杀害,年仅24岁。2017年12月20日,日本东京地方裁判所以故意杀人罪和恐吓罪判处被告人陈世峰有期徒刑20年。江秋莲一直没有从丧女之痛中走出来,她认为刘鑫是有责任的。2019年10月,江秋莲以生命权侵权为由对刘鑫提起诉讼,并索赔两百余万元。
2022年1月10日,青岛市城阳区法院对江歌之母江秋莲起诉刘鑫生命权纠纷案一审公开宣判。法院判决刘鑫赔偿江秋莲各项经济损失49.6万元、精神抚慰金20万元,并承担全部案件受理费。
随后刘鑫提出上诉,2022年2月16日,二审一次开庭;2022年11月22日,江母诉刘鑫案二审将第二次开庭。
据江秋莲说,她于11月9日发现亡女江歌遗体手部照片在网络流传,目的是分析伤痕,以求证明她向公众撒谎。已逝去6年的独生女遗体照片在网上肆意传播,作为母亲,她备受刺激和折磨。虽然目前没有证据证明照片被谁泄露,但江秋莲认为,这些照片源自案卷中内容,在两国法院庭审过程中都没有向公众公示过。她已就此事向警方报案。
刑事专家、首都师范大学法律系教授、北京市冠衡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肖怡在接受中新社国是直通车采访时认为,对于民事案件卷宗内容适用一般性保密规定,不像刑事案一样有严格的保密限制。民事案件的证据一般不是通过侦查机关侦破取得,由律师调查取得或者由当事人提供。但如果涉及泄露国家机密、商业机密以及个人隐私信息的行为也将会有刑事法律风险。
在网上发布遗体照片是否有对死者不敬、甚至侮辱的嫌疑?
肖怡认为,侮辱尸体、尸骨、骨灰罪,构成要件要求犯罪对象只能是尸体、尸骨、骨灰,不能扩大解释为尸体的照片,即使非法公布尸体照片也不构成此罪,如果将犯罪对象扩大解释到照片的程度将违背罪刑法定原则。但是,如果未经允许公开或披露案卷中涉及的相关内容,造成了死者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隐私等受到侵害的,涉嫌构成民事侵权,死者的近亲属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以主张权利。
网暴究竟如何认定?
江秋莲说,除了这些照片,她还有证据证明刘暖曦一方操纵网络水军,对江歌和她进行污蔑、诽谤和攻击,各种网暴甚至连她的代理律师也不放过。
江秋莲也表示,她向网络平台投诉后,刘暖曦的相关账号已经被封禁或禁言,但还有相关疑似“水军”的账号依然存在,她正在一步步投诉中。
但是,作为一个可以表达观点的公共平台,网络上有人对某些事情观点不一致在所难免,未必一定就是“水军”。
对此江秋莲认为,有的“水军”一个人就有6个账号,难以相信这是普通网友。还有人为规避法律风险在攻击她时并不指名道姓,但评论区里却都知道说的是谁。她已就相关证据做了有效取证,认为可以指向有人组织、操纵“水军”对江歌和她以及代理律师实施网络暴力的行为。
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互联网法治研究中心执行主任刘晓春在接受中新社国是直通车采访时认为,发布推广虚假信息,操纵、利用“水军”的手段本身要承担相应的行政责任;如果谣言给当事人造成损害,也要承担民事责任。另外一方面,平台也有义务识别、治理和打击“水军”。
就网络暴力而言,刘晓春认为,治理网络暴力是现在的一个新问题,因为评论和观点表达是正常的网络行为,评论与伤害之间的因果关系认定、正常评论与网络暴力之间的边界目前还难以形成清晰界定标准。目前监管机关和平台都在探索以预防为主要目标的创新手段,并且已经产生较为明显的积极效果。
网络暴力这种行为到底有没有可能触碰犯罪红线?有没有可能构成“侮辱罪”或“诽谤罪”?
肖怡认为,侮辱罪和诽谤罪是两个不同的罪名。侮辱罪是指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侮辱行为必须公然进行,即在第三者或众人在场的情况下,或者能够使第三人或其他不特定的人听到、看到的方式进行侮辱;诽谤罪的构成则强调故意捏造事实并散布,情节严重的行为。所以,如果故意发布不属实、虚构的信息,更符合诽谤罪。司法解释认为利用信息网络诽谤他人的,同一诽谤信息实际被点击、浏览次数达到5000次以上,或者被转发次数达到500次以上的,应当被认定为“情节严重”的情形。
如果是有组织地去“诽谤”,可以适用“共犯”理论,根据实际参与行为的分工,无论是实行、帮助,还是教唆都可能面临承担相应的刑事风险。诽谤罪属于亲告罪,一般情况下是自诉,也就是需要被害人去法院起诉。对于通过信息网络实施的诽谤,被害人提供证据困难的,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提供协助。
国是直通车就江秋莲等提出的一些疑问,与以刘暖曦名义向国是君发送过民事上诉状等文件的微信账号联系核实,未获任何回应;与刘暖曦代理律师联系,回应称“作为代理律师,什么都不能回应”。